法律分析:
居民户口家庭户既可以是农业家庭户,也可以是非农业家庭户;居民家庭户:是户籍制度改革后,不再区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之后的统一登记方式(居住在农村的:登记为农村居民户口;居住在城镇的,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