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担保一般有哪些类别呢

2024-03-14 来源:年旅网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担保的类型有下列几种: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本担保与反担保。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债务人不偿还,担保人根据担保责任的不同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偿还贷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反担保合同是怎么回事

反担保合同就是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双方签订的合同,反担保的条件有:

1、担保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由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