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户口迁入父亲户口办理流程: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父母书面申请书;
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父亲或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亲或母亲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校生子女的《学籍证明》。
一、投靠父母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市内子女、(外)孙子女与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迁移投靠所需材料:
1、迁移人及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房主、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二、小孩怎么迁户
孩子迁户口需要的手续: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3)、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xx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2、需要看孩子迁户口的原因而定,比如离,父母离异迁户口和孩子升学迁户口,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是不一样的;
3、如果是孩子升学迁户口,一般只要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及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即可;
4、如果是父母离异迁户口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父母身份证、离婚证等资料;
5、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以对方要求为准。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孩子户口随迁的,迁户口时注明孩子随迁即可):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