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没去当地派出所报道的后果如下:
1. 身份证在买票时会显示取保候审状态。
2. 车站派出所可能将其扣留。
3. 通知办案单位。
4. 可能被收监。
取保候审的法律义务:
1、定期报到:取保候审人员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指定的机关报到;
2、遵守限制:遵守法院或检察院规定的居住、活动范围等限制;
3、不得妨碍案件处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销毁证据或其他妨碍案件正常处理的行为;
4、配合调查: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5、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未按规定去当地派出所报道的取保候审人员,可能面临的后果包括身份证在购票时显示特殊状态,车站派出所的扣留,办案单位的通知,以及最终可能被收监等一系列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