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被撞可能要承担责任。被撞车辆在泊车位内正常停放无需责任;临时停放在泊车位外需设置警示标志;在泊车位外违规停放需承担次要责任。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可减轻责任。索赔时,由保险公司赔偿肇事机动车责任内的损失,不足部分由使用人赔偿。违章停车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在禁停路段、交叉路口等停车。当事人可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责任。
法律分析
一、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
路边违法停车被撞可能也要承担责任。路边停着的车被撞,双方又协商不下,责任认定一般按照以下情节区分:被撞车辆在泊车位内正常停放,无需承担责任;如被撞车辆因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临时停放在泊车位以外的地方,在来车方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被撞车辆也无需承担责任;如在泊车位外无正当理由违规停放,而且在来车方向又无警示标志,被撞方需承担次要责任。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也就是说,被撞车辆有违法违规的地方,而且也有证据证明的,即使肇事车辆逃逸,被撞车辆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在确定好责任问题后就是索赔的问题。肇事司机如与肇事车辆所有人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属于肇事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肇事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违章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生活中,如果出现违章停车被撞的情况,此时当事人可以协商来处理。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如果是故意违章停车,同时也没有警示标志的话,则这样的情况下车辆被撞了之后,作为违章停车的一方自然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至于另一方是否要担责,就要看有没有存在违章或者违法的行为了。
结语
违章停车被撞的责任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被撞车辆在合法停放位置内,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因特殊原因停放在泊车位以外的地方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也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在泊车位外违规停放且无警示标志,被撞方需承担次要责任。逃逸的当事人需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责任可减轻。确定责任后需考虑索赔问题,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车使用人承担。肇事车所有人如有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违章停车包括在禁停标志、标线路段停车、交叉路口等禁止停车的情况。当事人可协商解决,无法一致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