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
来说房屋 租赁合同 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 ,合同无 效:2. 1、一方 以欺诈、 胁迫的手 段订立合 同,损害 国家利益 ;3.2 、恶意串 通,损害 国家、集 体或者第 三人利益 ;4.3 、以合法 形式掩盖 非法目的 ;5.4 、损害社 会公共利 益;6. 5、违反 法律、行 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 定。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租房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租房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如下:
1、出租的房屋还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此时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2、出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3、出租的房屋已经被确定为拆迁房屋的,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4、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20年的,此时超过的期限无效。
5、出租房屋属于没有经过批准或者没有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6、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7、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8、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9、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10、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11、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1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租房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租房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如下:
1、出租的房屋还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此时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2、出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3、出租的房屋已经被确定为拆迁房屋的,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4、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20年的,此时超过的期限无效。
5、出租房屋属于没有经过批准或者没有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
6、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7、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8、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9、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10、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11、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1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