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刑事公诉案件的办案期限有什么规定

2024-05-04 来源:年旅网

刑事公诉案件的办案期限有什么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