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批准逮捕的话,从立案到提起公诉最长8个半月。视案情而定。最短3个半月。没有被发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当然我这是对涉嫌犯罪的整个诉讼前段。
批捕之后是逮捕(37天内,然后等待检察院审查(时间视案件复杂程度而定,再起诉检,最后才开庭。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
第一百三十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以下给出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自治区。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可以延长二个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法律程序的操作是需要时间的,国家的有关的部门会给出明确的处理环节的细则要求,只要有关的案件符合条件,那么就会立即处理,不过问题的关键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在有效的法律维系中,否则自己的事情处理就会丧失法律上的可行性,自己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