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设立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要求有:
(1)免除意思表示。一般认为免除性质上是单方法律行为;
(2)免除债务人。对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务关系不消灭;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是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告知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以来,具有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
(4)债权人必须具备处分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