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可否将单位工程直接发包?
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这句话不好理解:首先必须将这句话讲清楚才能讲为什么建设方可以将各种工程直接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是指建设单位不能不通过招标的形式将工程分包出去,“不能指定”是这个意思,而不是说建设方不能发包这些工程;为什么呢因为建设单位在招标之前就可以确定施工总包方的工作范围,如果说这些工作本来就不在总包的施工范围内,而且直接单独招标的话,只是由总包单位来管理,这样的话这些内容不在“施工分包”范围内,所以这个管理办法根本就管不到它。这个办法只是管“施工分包”的,而业主单独招标不在其中,这是个概念问题,是“办法”适用范围的问题;而且游侠引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是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质量管理条例》制定的,这些法律里面并没有禁止建设方单独对一些工程进行发包(不是分包);在北京很多工程招标时都明确某些单项工程由业主进行发包,总包进行管理,在我们项目上幕墙就是业主直接发包的,与业主签的合同,而且能够到招投标中心进行备案,只是业主必须走招标程序。
二、我想门窗工程建设单位可以发包吗
可以,门窗工程为独立的专项工程,和消防、设备安装一样需要具有单独的专项资质,所以发包人可以单独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我想问一下,关于门窗工程建设单位可以发包吗
可以的,建设单位可以将门窗幕墙工程发包给专业的分包单位。
门窗工程为独立的专项工程,和消防、设备安装一样需要具有单独的专项资质,发包人也可以单独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