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离职,2020年底申请的失业补助金,1月是可以领取的,领取多长时间是看当地政策,有些是3个月,有些是6个月,但是,2021年1月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暂时还没有政策表明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但是非个人意愿离职的(譬如开除、除名、辞退)等情况,是可以申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