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的时间应该算作工龄,退伍转业后与单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十七条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四十四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