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一、董事会下设哪些委员会及人员构成
董事会下设以下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由《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规定: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3、绩效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4、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公司变更监视人流程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表》;备案登记在七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而且免费。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三、公司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分红分配请求权;
2、股东大会临时召集请求权;
3、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4、查阅公司财务、监督检查和会计财务簿的权利;
5、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的权利;
6、优先认购新股权;
7、剩余财产分配权;
8、权利损害救济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9、对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