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厂宿舍的工人没有宿舍的产权。但职工有生存权,拆迁过程中公民的生存权益应得到保护。因此员工可以要求更换,也就是说,如果他想搬家,他必须提供另一个类似的房子长期居住。从以人为本和民生的角度出发,拆迁部门应该保护职工的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居住在公房的,可以要求补偿。如果租了房子,产权变更后可以继续租。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