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标准及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范围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辞退、工时休假、工资、工伤医疗费等。
法律分析
一、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多少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参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哪些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语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按照不同标准收取,无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根据金额不同累加收费。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辞退和辞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六条 【支付令】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