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执行问题如下:
一、被告人缴纳罚金能力有限或者不愿意缴纳,但法院使用不足,导致罚金执行率低;
二、大部分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或刑满释放后外出打工,客观上很难执行罚金刑;
三、罚金刑的执行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
四、罚金刑的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程序;
五、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执行中问题不断,执行率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