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同意办取保多久放人?
检察院同意办取保大概在3天时间放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什么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通过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1.对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人。
2.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人。
3.生活不能处理、怀孕或在哺乳期的、有严重疾病的,在取保候审后对社会不会造成危害性的人。
4.在羁押期限已满还没办结案的,需要取保候审的人。
三、什么是取保候审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经公安机关认为其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到取保候审条件时,为保证自己不再妨碍和逃避刑事诉讼活动所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有严重情节的暴力犯罪和团伙犯罪中的主犯、累犯和惯犯,或者罪行特别严重,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不会采取取保候审。
四、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程序
1.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如数退给其保证金。
2.如果要退还被取保候审人的保证金,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上报给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得到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才可以。
3.公安机关在作出退还给犯罪嫌疑人交纳的保证金后,在解除其取保候审的同时,还应该通知指定的银行如数退给犯罪嫌疑人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要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盖章或签字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