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拆迁不仅仅有像普通居民的拆迁补偿费,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第一个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也就是最基础的补偿费用他所赔偿的范围是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的一些其他附着物。这些固定资产是没有办法进行搬迁呢?所以在被拆迁的时候应该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补偿。
其中对于土地的补偿费用要与房屋和建筑物的补偿计算在一起。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当中对此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的不同场景和不同情况下具体的赔偿金额是有不同的,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还有具体的拆迁情况和企业情况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要按照相关的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的标准。如果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办法取得房产证和其他标准的,可以经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的测量。
补偿是企业的停产停业的补偿,由于企业是用来运营和工作的,有正常的自己运营的成本和效益,如果进行拆迁的话,就会使其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当然是由拆迁的一方进行补偿,其中包括由于拆迁造成的企业实际经营的损失,还有预期经营的损失。具体的数我可以参照每年的营业额或者是订单等实际数据。国家只给了一个大概的标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省市县的具体条例来进行具体数额的确定。通常是以政府颁布的政策性文件当中给出的标准来进行确定。
一、政府拆迁对企业的补偿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非承租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关于非承租企业的拆迁补偿问题除上述应当补偿的费用之外,至少还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补偿:
(1)厂房及其他不动产的征收补偿。该部分补偿标准一般由省、市政府制定,或者按照重置成新价,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满足特定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在办案实践中,所谓的适当很难界定,各地相差悬殊,需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制定解决方案。
(3)关于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否给予补偿问题,理论界意见不一,笔者认为,应当给予补偿,并且给予的补偿不应少于出让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