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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那些 法律问题

2023-10-04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

4、倒车或溜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刮;

5、机动车变更车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转弯、掉头或超车的车辆;

7、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刮撞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

8、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造成交通事故;

9、机动车因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导致交通事故;

10、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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