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所需费用也就是最低费用包括:
1、公证费,40元平米X产权证面积;
2、契税的征收,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3、测绘费,1.36元每平米,总额=1.36元平米x实际测绘面积(08年4月后新政策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x实际测绘面积;
5、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为20元,共100元。房产赠与虽然名义上是“赠”,但实际操作时是要缴纳税费的,下列这些费用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也是亲属间房产赠与的最低费用。赠与过户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但营业税也有两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的,分别为: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附加税: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二、公证费:按照房产评估总价的2%缴纳。
三、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四、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
2、赠与人将房产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赠与公证书、房地产权证、有关税费的收据递交给房管局,缴纳完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