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1、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取得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则房屋可以归其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双方离婚后什么是共同抚养
1、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夫妻双方仍然一起抚养孩子,这个在实践中是不能操作的。
2、离婚抚养权一般归一方。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3、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