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尚无定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并于2017年元旦实施。按照修正案草案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至于是否彻底取消晚婚晚育的奖励,现在尚无定论,因为现有法律中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