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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的员工是否具有劳务关系?

2023-10-03 来源:年旅网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及其法律处理程序。劳务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务合同,主体之间是平等的财产关系,只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动者获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的纠纷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的纠纷需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再诉诸法院。

法律分析

一、没签合同存在劳务关系是员工吗

1.双方建立劳务关系,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务人员不是员工。

2.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只有劳动者才称为员工。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

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

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5.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6.在纳税方面,劳动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计算缴税个人所得税;而劳务提供者取得的劳务费,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7.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解除劳务关系,没有这些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只能根据民事法律和双方的劳务合同约定执行。

8.当发生争议进行处理时的法律程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则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中存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隶属与管理关系,而劳务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工资外还享有保险、福利待遇,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通常只有劳动报酬。此外,劳动关系需要通过劳动合同确定,而劳务关系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确定。在纳税、解除关系和处理争议等方面,两者也存在差异。对于劳务关系,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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