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据应具备以下内容:明确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贷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明确写明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借款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应明确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和支付方式;借款人应当亲自签字、手印或者书写的签字。写借条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要弄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真实姓名,弄清借款人的工作、地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借款人亲自在借据右下角签署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据上陈述的内容。如果没有签名,就意味着没有确认。如果借款人事后不认可,如果没有签名或签名,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最好约定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借据必须能够清楚地描述借款的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