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
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77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工伤保险: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的缴费费率统一调整至0.8%;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0.8%调整至9.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北京养老金缴费基数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037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111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26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422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15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