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机动车 应当在 非机动车道 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 车行道 的右侧行驶。 驾驶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 、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 人行横道 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