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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员有编制吗

2023-09-29 来源:年旅网

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之后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续约,合同期内由消防局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公安消防中队工作,与公安现役消防官兵混编执勤,一同执行灭火救援任务。
消防员的工作内容有:
1、承担责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
4、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5、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6、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单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
专职消防员是我国国家对消防队伍的补充,包括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由市财政保障,从事消防救援、抢险救灾、文秘信息及辅助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专职消防人员(包括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是由市财政保障,在市消防局内从事消防救援、抢险救灾、文秘信息及辅助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队承担的应急救援范围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立足于消防灭火救援工作长远发展,以"立足实战、就读处置、快速控火"为中心,积极探索"混合编制型"和"单独编制型"中队模式,创新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专职消防员招收和使用管理,逐步构建以"特勤消防站为重点,标准型消防站为中心,微型消防站为补充"基本覆盖城乡的火灾防控网络,全面推进专业消防队伍建设。
合同制消防员不能转为公安武警消防员。合同制消防协管员一般没有明确限制合同期限,你不是和政府签的劳动合同,而是劳务派遣性质,算是人力资源公司的普通合同工人。原则上,党政负责人是公务员,骨干是事业编,部分成员是社聘工。但也有部分专职消防队直接编为事业单位的,事业编+部分社聘工。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之后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续约,合同期内由北京消防局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公安消防中队工作,与公安现役消防官兵混编执勤,一同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初入职税前年薪10万元。通常情况下,专职消防队员也是有编制的。一般要求消防中队必须达到30人(特勤队45人),人员不满时,即要招收专职消防队员来补充。每个市县都在招收,这些人员是由财政出资供养的,所以也是有编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四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四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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