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辞退员工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章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章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薪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章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章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薪资,N;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薪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章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章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