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邵一鸣告诉记者,由于工作原因他经常去农村调研,看到乡村医生普遍面临的一些困境,令他揪心不已,多次在提案中呼吁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帮助他们提高医疗技术。“尤其在一些偏僻山村,老乡们很难走上几十里地去镇上看病,主要依靠村医。但由于养老保障不足,年轻乡村医生无法安心扎根农村而流失严重,年老乡村医生因无生活保障而不愿退出,退岗乡村医生则面临生活无着落的境况。”邵一鸣说,乡村医生目前面临两大问题:
1.整体待遇低、缺乏吸引力;
2.自身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提高。
他认为,乡村医生的问题是“医改强基层”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公共卫生的网络不能有漏洞:“生命的价值都是一样的,谁都希望得到好的照顾,而这种‘好’不是所谓的‘333模式’,花3天时间到大城市,排队3个小时看病,看3分钟的病又回去了。”邵一鸣强调,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让他们在有保障的情况下,为农民服务。另一方面要对乡村医生进行系统的在岗再培训,建议建立上下垂直的医疗管理体系,使医院之间形成上下帮扶机制,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提高和医疗技能规范化的问题。
随着新农合保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会在农村接受医疗服务。如果乡村医生的医疗水平没有提升,那么农民还是会往城市里的大医院跑。而且,如果规范化不足,会造成一些医源性传染病的传播。所以要通过政策倾斜,增加基层医疗岗位的吸引力。
法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