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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除名退伙财产怎么分

2023-11-17 来源:年旅网

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时,应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退还财产份额。如退伙人对企业造成损失,应扣减相应赔偿金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事务,需待事务了结后再进行结算。退还财产份额的方式可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或实物。合伙人可因未履行出资义务、损害企业利益、不正当行为或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而被除名,被除名决议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可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被除名退伙财产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二、被除名有哪些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被除名或退伙后的财产分配规则

被除名或退伙后的财产分配规则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当某个合伙人被除名或主动退伙时,其所持有的财产应如何进行分配。根据合伙协议或相关法律规定,通常会采取以下原则进行分配:首先,将合伙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包括资产评估和债务清偿;其次,根据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按照各方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考虑补偿或赔偿等因素。具体的财产分配规则可能因合伙协议的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面临被除名或退伙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被除名退伙后的财产分配原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其他合伙人应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与被除名人进行结算,并退还其财产份额。如被除名人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应扣减相应赔偿金额。未了结的事务需等待事务完成后进行结算。退还财产份额可约定货币或实物方式。被除名情形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事由。除名决议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向法院起诉。被除名或退伙后的财产分配需遵循合伙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咨询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六条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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