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造成房屋损害需施工单位赔偿,按实际损失计算。施工人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造成他人损害,未设置标志或采取安全措施需承担侵权责任。施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施工在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未设置标志或采取安全措施,有损害事实存在,施工人有过错,有因果关系。
法律分析
一、因施工造成房屋受损如何赔偿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损毁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按造成房屋的实际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施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施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公共场所因为其特殊性,出入人员的广泛性,在这些场合施工,具有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危险的可能。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这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行为是一种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施工人没有履行法定的警示,是导致侵权行为的根本原因。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或财产,但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受到的伤害,后者应通过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的法律加以调整,而不应适用特殊侵权行为法。
4、施工人有过错。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除非施工人能证明其已尽法定警示义务,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就应认定其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
5、有因果关系。即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作为,是产生损害后果的原因。
结语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产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施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施工工作在公共场所进行、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有损害事实、施工人有过错以及有因果关系。以上是对施工侵权责任的要点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