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买房写一方名字:
1、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出资人子女名义登记产权的,视为只给子女一方赠与,视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单方面赠与父母子女配偶的,一般认定为赠与夫妻;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