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是指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五级)或60%(六级)。用人单位需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则需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若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工伤职工也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是什么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拓展延伸
工伤伤残评定标准与待遇如何对应?
工伤伤残评定标准与待遇的对应关系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制定的。根据评定结果的不同,工伤伤残被分为五级和六级。五级伤残指的是劳动能力完全丧失,需要长期护理照料;六级伤残指的是劳动能力丧失,需要长期护理照料且生活不能自理。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提供相应的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等。具体待遇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一般是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基数来计算。工伤伤残评定标准与待遇的对应关系旨在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支持和护理服务。
结语
工伤伤残评定标准与待遇的对应关系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制定的。根据评定结果的不同,工伤伤残被分为五级和六级。五级伤残指劳动能力完全丧失,需要长期护理照料;六级伤残指劳动能力丧失,需要长期护理照料且生活不能自理。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提供相应的伤残待遇。具体待遇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一般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基数计算。工伤伤残评定标准与待遇的对应关系旨在保障工伤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获得经济支持和护理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