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岗职工有病能办理病退吗
不可以。病退是社保局的。与失业人员没有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残疾职工50岁可以办病退吗
1.不一定。
2.病退必须通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条件是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病退后按工龄比例领取退休工资。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按本人距正常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年限,每提前一年减发基本养老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即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后每年可按规定的正常调整制度办法进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三、服过刑的人可以申请病退吗?
服过刑的人(指刑满释放人员)再就业后,其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符合病退条件的(一般是交费满15年,且年龄达到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以办理病退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病退条件的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享受《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待遇。附:《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