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或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行为应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损坏财产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如造成受害人其他重大损失,侵害人应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犯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成立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拓展延伸
集体资产保护法律框架及其执行机制
集体资产保护法律框架及其执行机制是指针对集体资产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相关机制。在我国,集体资产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土地等资源。为了保护集体资产不被侵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集体资产的归属、使用、转让等方面的规定。其中,集体土地经营权的确权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是保护集体资产的重要法律基础。此外,法律还规定了集体资产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机制,包括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等。通过完善法律框架和执行机制,可以有效保护集体资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依法保护集体资产,维护社会秩序。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应返还或折价赔偿被侵占或损坏的财产,并赔偿受害人的其他损失。集体资产保护法律框架及执行机制的完善,是保护集体资产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归属、使用和转让等规定,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