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甲方:转让方:持股身份证号码:转让方:持股身份证号码:转让方:持股身份证号码:乙方:受让方:持股身份证号:受让方:持股身份证号:本协议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订立。转让方与受让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与登记在股权转让其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同意先协商,协商无效的,向受让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指纹(或单位盖章)后生效。第十条其他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转让方全体股东、受让方全体股东及目标公司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转让方全权代表):乙方(受让方全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