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
一、我想在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盖章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新、老股东会决议(各一)(老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企业股东以外转让的,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业法定代表人签字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企业盖章)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企业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2、涉及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等)13、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
二、外资并购程序
1、外国投资者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2、投资者证件:
(1)以境外公司投资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境外公司的股东、董事构成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2)以自然人投资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复印件);
4、新公司投资申请表或合同(原件);
5、新公司章程(原件);
6、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
7、新公司董事会名单及签名备案(不设董事会的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备案)(原件);
8、新公司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9、股权并购协议书(原件)(外方投资者签名、中方企业法人签名并盖公司章);
10、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增资协议;
11、被并购境内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转让股权决议;
12、被并购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各方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被并购企业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14、涉及中方是国有股权转让的,必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原件);中方是集体企业需提交其主管部门同意函(原件);
15、新公司名称工商登记核准(复印件);
16、被并购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7、公司场所证件(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