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免征房产税的范围仅指的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自用的房产,不包括民办企业。
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