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被收购,应当补偿以下费用: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民办幼儿园属于经营性用房,征收时,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一般会高于普通的住宅用房。但想获得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开办幼儿园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和证件,证明该房屋是合法的建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