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给子女的流程包括签约、办理公证、申请登记、提供证件、填写申请审批表、审查并批准过户,最终受赠人获得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具体要求包括双方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子女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费为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和2%的公证费,契税为3%,手续费几百元,印花税为万分之五。某些地方规定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但需审核受赠人资质。
法律分析
办理赠与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子女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双方一起到住房本地公证处,办理赠与住房公证,缴纳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的公证费。
得到公证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赠与过户手续。缴纳全额契税3%,手续费几百元和印花税万分之五,就可以办理子女名义房产证。
有地方规定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省去公证费。但是需要审核受赠人资质,要求受赠人有住房所在地购房资质,才可以办理办理赠与过户。以住房所在地具体规定为准。
房产赠予流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的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的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1、签约。即房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房屋赠与合同书,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
3、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
4、提供证件。房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
1)拟赠房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
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5、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6、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7、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结语
房产赠予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和规定。首先,双方需签订房屋赠与合同书,明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真实意愿。然后,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以确保赠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接下来,赠与人和受赠人需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赠与的原因和双方关系,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文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进行审查和实地调查,确认无误后批准过户,并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整个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赠与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