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庭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束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仲裁裁决书无法在网上查询,当事人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不少于十年(仲裁裁决结案),过期按档案管理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一、关于劳动仲裁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劳动仲裁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以及其他相关的劳动法规为适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要多久有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可以查询的到吗
1.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
2.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
第二十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
第二十七条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结语
劳动仲裁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相关劳动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中止或继续计算。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可以提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申请。仲裁庭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若案情复杂可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仲裁裁决书无法在网上查询,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裁决书。仲裁委员会应建立案卷查阅制度,保存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案卷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