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作案手段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作案手段有侵吞、窃取、骗取等。比如转移收入、销售收入不入账,对外销售材料、物资收取现金后中饱私囊,或者向第三方借款,然后用公司资产偿还;向第三方采购一大批原材料,虚设入库单,套取现金等等。
一、贪污侵占算职务犯罪吗
贪污侵占是职务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如何认定贪污罪?
定性标准是: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贪污罪。
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