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起诉我,应该积极应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主动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起诉的处理流程有: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如果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5、按时参加开庭。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出交通事故我方全责的,需要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并对受害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分别进行赔偿的;对于车辆有保险的,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没有保险的,全部由全责方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