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8、539条,债务人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提供不合理高价担保,影响债权人权益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
法律分析
1、行使撤销权债务人;
2、财产保全;
3、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为了躲避债务把钱转移给子女的,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拓展延伸
避免债务逃避责任:应对债务人资金转移给子女的挑战
在面对债务人将资金转移给子女的挑战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避免债务逃避责任。首先,要加强监管和法律执行力度,确保债务人无法通过转移资金来逃避债务。其次,建立更加严格的财产调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追踪债务人的资金转移行为。此外,应加强债务人教育和意识培养,提高其对债务责任的认识和尊重。同时,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等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债务人的资金流动情况。最后,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社会对债务逃避行为的谴责和监督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债务逃避的氛围。通过这些综合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债务人资金转移给子女的挑战,确保债务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结语
在面对债务人将资金转移给子女的挑战时,我们应采取措施防止债务逃避责任。加强监管和法律执行,建立严格财产调查制度,加强债务人教育,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社会对债务逃避的谴责和监督意识。通过这些综合措施,确保债务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