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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干部父母有什么待遇

2024-03-02 来源:年旅网

消防员家属在家庭落户方面有待遇,具体如下:
1、消防员家属在子女入学、家庭落户、交通出行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享受优待政策;
2、当地政府应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支队可以成立集体户,也可以允许分配给消防员个人居住的单位房成立家庭户,支持消防救援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已成立的集体户和家庭户落户,允许调动人员户口随迁;
3、消防员子女入学应享受同军人子女入学的同等优惠政策。消防救援人员出行时在机场、高铁站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消防员死亡后,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以下赔偿:
一、烈士褒扬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二、抚恤金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1、因公牺牲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40个月工资津贴(以消防战士列兵500元月津贴计算)26955元×20500元×4055.91万
2、病故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40个月工资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按一定比例增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荣誉称号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增发30%立一等功增发25%立二等功增发15%立三等功增发5%;
三、定期抚恤金发放对象
定期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遗属: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四、工亡补助金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五、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6955元×2053.91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七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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