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包括: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和房产继承手续,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以及遗嘱(如果有)。提交资料给房产交易中心时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法律分析
房屋遗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拓展延伸
房屋遗产过户的法律程序与注意事项
房屋遗产过户涉及一系列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首先,您需要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接下来,您需要办理继承权证明,并提交相关文件,如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然后,您需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您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并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此外,还需要注意遗产税的缴纳和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在整个过户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顺利完成手续。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结语
房屋遗产过户需要办理一系列法律程序和提交相关文件。首先,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然后,办理继承权证明,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文件。接下来,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并提供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顺利完成手续。具体操作请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