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6、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7、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