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有四种类型:
一种是指办过结婚登记的人与婚外第三人又登记结婚的行为;
第二种,办过结婚登记的人与婚外第三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第三种,在1994年之前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长期生活后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
第四种,1994年之前同时先后与两个异性开始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上述四种情况都构成重婚罪。所以,提问问题中的事实重婚只要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便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