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扰民的时间为晚上的10点到早上的6点。不管是灯光还是噪音,只要打扰到了居民的正常休息,都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生活噪音的来源主要来源于一些建筑用地,而灯光扰民主要来源于一些广告牌的灯光。这些问题都属于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如果有这方面的困惑,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城管部门进行投诉,因为灯光扰民也属于光污染的一种,这类行为触犯到了法律,所以投诉行为也是维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