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丢了可以复印一份并盖上校对章后与原件同等法律效力,银行有档案。根据《 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